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
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作为奖励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理由是,选择专业等问题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当然
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对他说,学习好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因为他知道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因为银根紧缩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彼尔人缘很好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
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并且不设上限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他即将高中毕业
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可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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